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
联 系 人:高金宝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巴彦县兴隆镇附线街 | |||
项目名称: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黑龙江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工作场所进行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检测范围:燃料车间、主厂房锅炉车间、主厂房汽机车间、主厂房电气车间、环保车间、化学水处理间及维修间等。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5.1.8 | 陪同人姓名:高金宝 |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修姝 | 无机化学 | HD(ZP)2308002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5.1.9 | 陪同人姓名:高金宝 |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王震威 | 环境工程 | HD(ZJ)2305002 | ||
王轩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01(P)16101867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5.1.9-1.12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王震威 | 环境工程 | HD(ZJ)2305002 | ||
王轩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01(P)16101867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臭氧、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噪声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经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业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物理因素:经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业工人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1.化学有害因素:经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作业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物理因素:经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巴彦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议: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建议用人单位将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检测结果张贴在公告栏上。当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建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不断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用人单位为现场作业工人配备了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在其作业时应监督其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公司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